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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拆迁补偿村民相约去离婚 有父子3人同日办手续
2016年05月20日 17时10分   春城晚报

想到患病女儿她失声痛哭

手里捏着“31”的号码纸,37岁的陶女士呆呆坐在椅子上,任丈夫在一边忙碌。

“离婚对我来说是最大的风险。”这位皮肤黝黑的妇女言语中充满了不安。她和丈夫育有两个女儿,5岁的小女儿被查出苯丙酮尿症。这是一种由某种代谢酶的缺陷而引起的疾病,患儿智力和体格发育出现障碍。孩子主要通过饮食来治疗,要严格控制蛋白质,尤其是动物蛋白质的摄入。

小女儿的治疗康复费加上生活费已经花了20多万元。“她不能吃我们普通的大米、面粉,什么都要吃特殊的。”陶女士说,女儿吃的米一公斤60元,400克的蛋白粉560元,奶粉150元一罐。“非常害怕,担心复不了婚。”她说,2011年,村里就有人听到拆迁补偿风声开始闹离婚,那时孩子刚刚查出来有病,他们不敢离。“自从知道要离婚后,我就开始失眠,就怕这个家散了,孩子缺了爹少了娘。”说到这里,她忍不住失声痛哭。

这一切,还要隐瞒两个年龄尚小的孩子。陶女士说,如果拆迁补偿款到位时间更久一些,他们是真离婚还是假离婚,真的很难说。

刚做完月子的崔女士也办好了离婚,她和丈夫结婚还不到一年,孩子出生刚刚1个月零6天,“我们没有财产分割,现在心里很不踏实。”她52岁的公公和50岁的婆婆也办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崔女士和丈夫回到家中,她给孩子洗完衣服,心里觉得空落落,莫名难受。

离婚,正在迅速成为这个拥有1290人村子的常态。当人们得知一对夫妻还未离婚时便会露出愕然的神情,继而再问一句:“咋个还没离?”

离了婚也不一定能分户

为什么离婚?村民们给出了同样的答案:拆迁按户头补偿,为了争取更多的补偿金,无论一户有两个人,还是一户有6个人,不少村民为增加户头,选择离婚。

“补偿款太低了,也不公平,再说到现在还没跟我们说安置在哪里,让我们投亲靠友,那孩子上学怎么办?”一位大妈说,正是因为这些原因,村民才不满意。

昨日,春城晚报记者来到秧草凹村。在进村的路上和村子里随处可见《关于滇中临空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拆迁的通告》。通告5月13日发布,上面写着拆迁时限为通告发布之日起45天完成拆迁任务;拆迁协议签订时限为2016年5月13日至2016年6月26日。

记者在村子里第四工作组拆迁现场办公室,查到组长郭云坤的电话并试图采访,对方称正在开会,拆迁办有专门的宣传组,随后就没了下文。

记者在张贴在村里的《云南省昆明空港经济区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安置工作实施办法》中看到:拆迁严格执行一户一宅政策。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所谓按户补偿,即一户只认定一栋房子作为主房,如果有其他房屋,则需要按照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比如,张三家有5人,两套房子,一个户口;李四家也有5人,两套和张三家同样大的房子,但有两个户口,那么李四家将获得比张三家更多的补偿。

“我们认为按户不公平,按照房子大小我们没意见,要不然按照人头算,最公平。”一位符姓村民说,因为一户只认定一栋主房,大家为获得分户的资格而纷纷离婚。

记者注意到,《关于滇中临空产业园项目开发建设拆迁的通告》中注明:“列入拆迁范围的各类建筑(构)物,相关部门和被拆迁人应停止办理转让、户口迁入、分户、抵押、租赁等手续……”也就是说,先期办理了离婚手续的村民,在当地派出所也不能办理分户。这意味着,大多数村民即便离婚也不能达到分户目的。

“我们了解了,上面(昆明市)没有离婚不分户的政策,这是我们当地的政策,甚至一些真正离婚的也不能分户,我们只能一直坚持下去。”一位村民如是说。

春城晚报记者 连惠玲 文 周明佳 摄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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