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在全国集中开展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整治行动,全国公安交管部门共投入警力20多万人次,设置执勤站点近2万个,查处酒驾2700多起、醉驾300多起。
众所周知,根据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者,处15天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应该说,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是很有威慑力的,可“酒驾”、“醉驾”者却为什么依然大有人在呢?
据交警分析,主要原因有以下两点:其一,饮酒后的司机大都心存侥幸心理。其实每位司机都清楚,酒后驾车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但多数司机仍存在侥幸心理。以为自己酒量大,神志清醒不会出事。更为可怕的是有一些酒后驾车者竟错误地认为:“喝酒和出事没有必然联系,出事与喝酒无关。要出事不喝酒也出事,不出事喝了酒也没事。”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正是这种荒唐的认识,使多少司机害人害己,踏上了不归路。其二,警力不足,难以查处到位。近几年,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车太多,而警力严重不足。交管部门坦言:目前即使将交警全部派到街上检查“酒驾”、“醉驾”也不够用。从而导致有少数司机以为喝点酒不会那么没有运气被交警抓获,而大胆“酒驾”、“醉驾”。
对于酒后驾车,人人都知晓其危害性,但却成为难以杜绝的顽症。怎样才能进一步引起每位司机的重视,坚决有效地加以禁止呢?笔者以为,首先,每位司机都应加强自我约束。要把“喝酒不开车”和“开车不喝酒”当作珍爱自己与他人的自觉行动。克服各种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自律。其次,交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酒后驾车的司机进行严肃查处,绝不能对其迁就和原谅。对那些酒驾、醉驾的司机,一经抓获要严惩不贷,做到“零容忍”。要让广大司机朋友始终对醉驾、醉驾保持高压态势,从心理上,不给那些贪杯的司机有可乘之机。如此,才能确保“酒后不开车”真正让每一位司机入心、入脑,从而杜绝酒驾、醉驾的发生。
俗话说:“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但愿每位司机朋友都能珍爱他人与自己的生命和财产,杜绝“酒驾”和“醉驾”,从而做到高高兴兴出门,平平安安回家。(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