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自我保护能力,筑牢全民食品安全防线。7月23日,忻州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雁玲带领刑三庭、宣传处法官干警,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热闹非凡。法官干警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法律咨询等多种方式,向过往的群众普及食品安全相关的法律知识。在讲解过程中,干警们针对食品采购、储存、消费等日常生活中常见的环节,详细剖析了其中潜在的风险,并传授了实用的辨别方法。
“大爷,您在购买散装食品的时候,一定要仔细看清楚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那些没有贴标签的食品,可千万别买,不然吃坏了肚子可就麻烦啦!”一位干警耐心地对前来咨询的大爷说道。
“大妈,要是遇到有人推销‘特效’保健品,您可一定要先跟儿女商量商量,千万不能轻信那些夸大其词的宣传,很多都是骗人的。”干警又转头向一位大妈叮嘱道。
“现在网上购物很方便,但是买进口食品的时候,一定要留意有没有中文标签和检验检疫证明,可别贪图便宜掉进坑里了。”面对年轻的消费者,干警们也给出了贴心的建议。
“过期食品哪怕看起来没坏,也坚决不能吃,商家要是换个标签继续卖,那可是违法的行为。”干警们着重强调了过期食品的危害和商家的法律责任。
前来咨询的群众络绎不绝,现场气氛十分热烈。法官干警们始终保持着耐心,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将食品安全知识传递给每一位群众。除了重点突出食品安全宣传外,法院干警们还充分考虑到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其他法律需求,向过往群众发放了涉及电信诈骗、校园欺凌、非法集资、养老诈骗、环境资源保护、禁毒等多个方面的法律宣传手册。这些手册内容丰富、案例生动,受到了群众的广泛欢迎。
此次活动成效显著,共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00余份,为群众答疑解惑30余人次。通过此次活动,不仅有效增强了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风险的识别能力,还激发了大家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积极性。
下一步,忻州中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食品安全普法宣传活动,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的食品安全氛围,筑牢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的坚固屏障,让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
(责任编辑:蔡文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