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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肇事逃逸,定襄男子被判刑!
2024年04月08日 10时31分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汽车作为日常生活中重要的交通工具,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大家的出行方式,也成为了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然而,随着车辆增多,交通事故日渐频发,这无疑给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了威胁。那么在发生交通事故后,我们该怎么做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身权益呢?一起来看今天的案例。

案情简介

2023年6月,薄某某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情况下驾驶某轻型栏板货车沿国道 337 线(黄榆线)由南向北行驶至514KM + 450M处时,与前方沿该路段同方向张某某骑行的电动二轮车发生追尾碰撞,该事故造成张某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薄某某驾车逃逸。经鉴定,张某某所受损伤属于重伤二级。经公安机关认定,薄某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某无责任。

法院审理

定襄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薄某某无证驾驶且在明知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况下,未履行驾驶者应尽的法律义务,下车观察后未保护现场,未救治受伤人员也未报警处理,而是径直逃离事故现场,以上行为皆有监控视频佐证,其行为属于交通肇事逃逸,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综合被告人犯罪情节、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及认罪悔罪态度等,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薄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

法官说法

交通肇事逃逸,既是对他人生命的漠视也是对自身利益的不负责。司机开车上路,必须遵纪守法,切勿存侥幸心理,一旦发生意外事故,要及时报警,并保护好现场,抢救伤者,绝不能一走了之,妄图逃避法律处罚的逃逸行为,损人亦不利己,终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发生交通事故,我们这样做

1、司机应立即停车,确保车辆不再移动。如果是高速行驶状态下发生事故,应当减速并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车辆停靠至应急车道或路边。

2、保护现场。停车后,要尽可能保护事故现场,防止破坏或篡改任何可能对后续事故调查有影响的证据。

3、查看伤亡情况。迅速检查自己和对方是否有受伤,如果有人受伤,应立即拨打急救电话,并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进行初步的救助措施。

4、及时拨打报警电话,向警方报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的车辆及人员伤亡情况等详细信息。

5、联系保险公司。尽快通知自己的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的指示提供必要的信息。

在处理交通事故时,我们务必保持冷静、遵守法规,并尽可能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莫肇事逃逸。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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