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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司机“毒驾”?!宁武交警:拿下!!
2023年04月18日 10时38分   忻州交警

人在吸毒后会产生

极端亢奋、妄想、幻觉

会导致驾驶人脱离现实场景

驾驶反应能力、辨识能力以及判断力降低

甚至完全丧失、失控,具有一定攻击性

一旦驾驶机动车

极易发生飙车超速

甚至主动撞人撞车

真实案例曝光

2023年3月30日11时30分许,宁武阳方口镇。

蔚某宝驾驶晋F7783*大货车从朔州驶往宁武县大水口村,被临时设卡的执勤交警拦停,接受例行检查。

在检查中执勤民警发现,蔚某宝说话时吞吞吐吐,精神恍惚,在排除酒驾嫌疑后将其带回大队进行尿检,结果呈阳性涉嫌毒驾

经查明,蔚某宝于当日零时许在始发地朔州某村吸食完毒品后,便驾车出发前往宁武县,其本人也对吸毒一事供认不讳。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宁武交警依法对蔚某宝作出吊销驾驶证和500元罚款的处罚。

因涉嫌毒驾,蔚*宝已被移送至公安禁毒部门接受进一步处理。

看看以下因“毒驾”引发的交通事故

法律普及

“毒驾”,是吸毒驾驶机动车的简称,一般是指未戒断毒瘾的患者和正在使用毒品的驾驶人驾驶机动车的行为,驾驶人是否属于吸毒后驾驶机动车,应当以检验鉴定为准。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明确规定:三年内有吸食、注射毒品行为或者解除强制隔离戒毒措施未满三年,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被查获有吸食、注射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行为,或者长期服用依赖性精神药品成瘾尚未戒除的,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责任编辑:蔡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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