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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县一男子网上恶意诋毁法院被拘
2018年02月02日 11时56分   忻州晚报

本报讯 近日,代县法院对一名通过网络媒体发帖恶意诋毁人民法院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了司法拘留强制措施,这是代县法院打击恶意诋毁法院行为的首例。

近段时间以来,代县微信群流传一段诋毁人民法院形象的视频。网络舆情出现后,代县法院党组高度重视,立即启动网络舆情应对和依法处置工作,迅速对事件进行调查。经调查发现是被执行人杨某所为。杨某因拒不履行偿还欠款的义务,被代县法院依法冻结银行账户,因此怀恨在心,在代县法院办公楼大厅,利用手机拍摄了一段长达三分钟的诋毁人民法院形象的视频,发布在微信群,对人民法院形象造成恶劣的影响。1月24日,代县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近年来,代县法院高度重视执行工作,对老赖采取司法拘留强制措施,促进案件执结,以维护司法权威和法律尊严,得到了人民群众的一致好评。春节前夕,代县法院还将继续对不履行生效判决的老赖采取强制措施,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编后:

公民言论自由有限制内容。我国宪法第51条明确规定,公民在行使权利和自由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不得用言论侮辱、诽谤、诋毁其他公民的人格尊严。刑法规定,自然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构成诽谤罪。在此提醒广大网民,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自觉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和网络秩序人人有责,利用互联网编造、传播谣言的行为严重扰乱社会秩序、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诚信,必将依法受到查处惩治。(张志远 郝伟 齐泓哲)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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