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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婚姻矛盾杀妻获刑15年
2017年05月05日 11时32分   忻州晚报

本报讯 2016年4月18日,王某向五寨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与其夫苏某全离婚,而苏某全不同意离婚,并一直在劝阻王某放弃离婚念头,留在家里好好生活。但王某执意离婚并打算去北京生活。

2016年5月13日上午,五寨法院工作人员去苏某全家中了解夫妻婚姻情况后离开,苏某全与王某在家中吃过午饭后,两人再次因离婚一事发生争吵,其长子苏某劝阻二人无效,被苏某全推出门外并将门从里面上锁,苏某离开院子。苏某全强迫王某电话通知法院撤回起诉,王某不同意,苏某全便将王某按在炕上掐其脖子,看见王某脸色发青才放手。王某缓过气来仍要离开家,苏某全又把王某按倒在地上,随手拿起其事先放在炕上的菜刀,架在王某脖子上问:“你是走,还是留?你今天要走,今天要出事了;要留,我们就一起好好过。”王某坚持要走,苏某全就用菜刀割断王某的喉咙致其死亡。苏某全杀了王某后开了门,其子苏某进入屋内,苏某全叫其子报警,苏某报警后民警在苏某全家中将其抓获。

忻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苏某全因婚姻家庭矛盾持刀杀害其妻王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作案后留在现场并要求其子报警,归案后如实供述构成自首,且附带民事原告人未提民事赔偿并对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谅解,遂依法判决被告人苏某全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郝伟)

编后:俗话说,一日夫妻百日恩。这起杀人事件,让人感到非常痛心。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苏某全的供述及辩解和五寨法院提供的王某民事起诉状,证实被害人王某去北京照顾生病的儿子期间与别人发生性关系,并以此为由向被告人提出离婚。被告人不愿意离婚并要求被害人取回民事诉状,争执中一气之下持菜刀杀死被害人。面对妻子出轨并执意离婚的情况,虽然很难冷静理智,但解决问题的方式方法还很多,即使不能在一起,也应理性对待,和平分手,更不应该用极端手段漠视生命、践踏他人生命,这样的结果只能害人害己,同时也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希望人们在遇到类似矛盾的时候,能够吸取惨痛教训,多一些理智,少一些冲动,不要让悲剧重演。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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