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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团伙利用微信群设局“仙人跳”面临获刑
2017年03月14日 18时17分   忻州晚报

本报讯近日,保德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利用微信群设局“仙人跳”敲诈勒索的案件。

2016年5月初,被告人高某把被害人拉入了一个微信群,被害人在群内聊天过程中与刘某认识并添加为好友。被害人自以为遇到了“艳遇”,而这一切都是设好的局。刘某与被害人聊天、见面、逛街,都是按照被告人高某某安排进行的。5月30日晚,刘某根据高某某的安排与被害人一起唱歌、喝酒,随后二人到某宾馆开房并发生了关系。其后刘某告知了高某某自己的房号,高某某遂指使马某、刘某某(另案处理)、向某(另案处理)冒充刘某的亲戚,进入房间内对被害人进行敲诈。被害人害怕,就找来当初拉其进入微信群的高某帮忙解决,高某假意与马某等人协商,赔偿刘某12万元,并让被害人写下借条。

后事发,高某、高某某等人敲诈所得赃款被依法收缴,并被检察机关以敲诈勒索罪提起公诉,本案将择日宣判。

“仙人跳”是一种利用他人猎艳心理,给人设计圈套,向他人强行索要或敲诈勒索钱财的行为。在众多案例中,此类犯罪最常见的作案手法是,让姿色不错的女子勾引男性,到酒店开房,同伙则伺机闯入房内,自称是女方的丈夫、兄长等亲戚,将男方当场抓住,逼迫他支付巨额赔偿金;或者女子自称遭强奸,以报警、起诉相威胁,逼迫男方给钱。对这种犯罪方法,虽然是带有计谋性的团伙作案,但也很容易被防范,只要当事人洁身自好,就不会落入这样的“色诱”陷阱。网友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轻信通过微信等社交软件认识的陌生人。(郝伟)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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