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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绝“酒后驾车”须法治更需司机自律
2016年06月01日 17时15分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大大改善,汽车逐渐进入寻常百姓家。有了汽车,朋友聚会、走亲访友方便了,因而酒后驾车也越来越多了。据交警部门统计,酒后驾车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每年造成的恶性交通事故举不胜举。《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到酒醒,处15日以下拘留和暂扣3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尽管法律对酒后驾车有明确而严格的处罚规定,司机们也都清楚,可酒后驾车者依然大有人在。那么,是什么原因使酒后驾车屡禁不止呢?
 

据调查分析,明知酒后驾车会给自己与他人生命财产造成危害,但依然违法行事的主要原因有以下二点:其一,饮酒后的司机大都心存侥幸。每位司机都清楚,酒后驾车将会带来严重后果,但多数人仍存在侥幸心理,认为自己酒量大,神志清醒不会出事。更为可怕的是有一些酒后驾车者竟错误地认为“喝酒和出事没有必然联系,出事与喝酒无关。要出事不喝酒也会出,不出事喝了酒也没事。”从而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正是这种荒唐的认识,使多少司机害人害己,踏上了不归路。其二,监管不力与人情的影响。近几年,机动车数量飞速增长,车太多,而警力严重不足。交管部门坦言:目前即使将交警全部派到街上检查酒后驾车也不够用;再就是人情的影响,常常是饮酒驾车者被抓住了,司机就会找熟人或朋友帮忙,使问题得不到严肃查处,形成对酒后驾车者的监管不力。

对于酒后驾车,人人都知晓其危害性,但却成为难以杜绝的顽症。怎样才能进一步引起每位司机的重视,坚决有效地加以禁止呢?笔者以为,首先,每位司机都应加强自我约束,要把“喝酒不开车”和“开车不喝酒”当作珍爱自己与他人的自觉行动,克服各种侥幸心理,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加强自律。其次,交管部门应加大监管力度,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酒后驾车的司机进行严肃查处,该罚款的罚款,该入刑的入刑,该终身禁驾的要终身禁驾,绝不能对其迁就和姑息。

俗话说:“司机一滴酒,亲人两行泪”。但愿每位驾驶员都能珍爱他人与自己的生命和财产,杜绝酒后驾车!(叶金福)

(责任编辑:卢相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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