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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警为我市“创卫”工作营造良好交通环境
2016年04月06日 16时02分   忻州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国栋)为有效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扎实推进我市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工作,近日,市公安交警支队专门发文,要求各大队加强交通秩序管理,为创建国家级卫生城市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一是严格管控,加强对运输砂石、泥土、建筑材料车辆以及水泥罐车的管理。支队要求各大队认真分析上述车辆的运行特点,深入建设工地走访,在深化主体管理责任,强化源头管理的同时,加大查处力度,对不按要求覆盖或未设置防扬尘撒漏措施的车辆、未经核准的运输单位,以及使用假牌假证、逾期年审、超载等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

二是开展“禁鸣”倡议,减少噪声污染,助推生态宜居步伐。全面推广机动车“禁鸣噪”措施,在一些噪声敏感区域开展整治,向各党政机关、部队、企事业单位提出“创国卫机动车‘禁鸣’”倡议,倡导机动车驾驶员和交通参与者积极行动起来,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尽量减少鸣喇叭。

三是加大路口管理和路面巡查力度。对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规定车道通行和行人闯红灯、不走人行横道、跨越隔离护栏等不按规定通行的交通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即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四是抓住源头,把公交车、出租车的管理作为城市道路交通管理的重中之重。进一步规范公交车、出租车安全文明运行,同时,集中整治机动车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确保城市机动车停放有序。

五是进一步优化城市交通环境。加大机动车违停乱放违法行为的整治力度,同时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标志、标牌、隔离护栏等交通设施,保证齐全有效,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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